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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以十二个活动为主要载体 扎实开展第二个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


发表时间:2019/07/18 12:01:02    信息来源 :     访问次数: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纪委关于开展第二个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通知精神要求,潼关县纪委监委高度重视,创新载体,广泛宣传,扎实部署,深入开展以“明纪律、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做表率”为主题,以十二个活动为主要载体,以全体党员、干部及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为对象,于2019年7月12日至9月30日在全县开展为期近三个月的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

一是围绕主题,周密部署。县纪委监委领导对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高度重视,在接到省市纪委文件的当天召开常委会专题研究部署宣传月活动,制定下发了《关于在全县开展第二个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将省市纪委的要求以文件形式传达到全县各镇(街道)、部门、单位。通知紧紧围绕活动主题,紧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五个方面具体目标,特别是实现“清正廉洁做表率”,以“明纪律、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做表率”为主题,以赵正永、魏民洲、冯新柱、钱引安等反面典型和党的十八大以来该县查处的高继荣、屈堪美等典型案件为镜鉴,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汲取教训,警钟长鸣、干净干事,为践行“五个扎实”要求、奋力追赶超越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证。

二是强化宣传,营造氛围。为进一步强化教育效果,该县充分发挥各类宣传媒介的作用,在县纪委监委网站开设了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专栏,上传了相关文件和学习教育资料,方便全县党员干部查阅和学习。同时,通过潼关清风网站、潼关清风微信群及时跟踪报道全县各镇(街道)、部门、单位“十二个活动”开展情况,有效地提高了全县党员干部及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参与和落实“十二个活动”的自觉性,营造了纪律教育学习活动的浓厚氛围。

三是创新载体,深入落实。该县结合实际,在落实省市要求的“规定动作”基础上,有针对性的开展了多项“自选动作”,在全县以十二个活动为主要载体集中开展。即:认真抓好个人自学,开展一次心得体会交流;对照“五查五看”,召开一次集体学习讨论会;举办主题党日活动,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观看一部警示教育片、党政“一把手”讲一次廉政党课;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理念,开展一次集中宣传活动;加强党的纪律教育,举办一次领导干部廉政教育班;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举办一次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业务知识培训班;以“感怀先烈、砥砺奋进”为主题,开展一次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祭扫烈士陵园活动;坚决纠正“四风”,开展一次严禁违规操办或参加“升学宴”“谢师宴”活动;结合纪念建国70周年,开展一次以“祝福祖国,红色经典”为主题的观看爱国主义题材的影视、纪录片活动;围绕作风建设工作,开展一次谈心谈话活动;大力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在全县党员干部中开展一次“廉洁家庭”创建活动。

四是强化领导,从严督导。为确保此次活动不“走过场”,县纪委监委成立了学习教育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会主任马世仓亲自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县纪委监委充分运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加强督办考评。同时,成立3个督察组对各镇(街道)、部门、单位及其下属单位开展纪律教育情况,重点是安排部署和“十二个活动”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针对检查出的问题,将及时发出通报,对发现的形式主义、走过场等问题县纪委将严肃进行问责。(潼关县纪委监委郭耀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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