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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县纪委监委“四个强化”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延伸


发表时间:2019/04/19 14:10:48    信息来源 :     访问次数: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潼关县纪委监委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省市县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各项部署要求,围绕十类突出问题,聚焦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领导干部充当“保护伞”、推动专项斗争不力等三方面问题,努力做到“四个强化”, 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推动专项斗争向深挖幕后、打伞破网进一步延伸。

强化组织领导。认真汲取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建别墅问题深刻教训,从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敢于担当作为、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真抓实干四个方面深化警示教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县纪委监委多次召开县纪委常委会学习中省市领导讲话和有关文件精神,对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安排部署,及时向市纪委、县委、县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汇报重要涉黑涉恶案件查办情况。

强化舆论宣传。在机关醒目位置设置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栏,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50问》张贴在党务公开栏并定期更换,在潼关清风网及时发布中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动态。同时要求镇(办)纪委、部门纪检组协助本单位党委(党组)认真抓好舆论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宣传标语、LED显示屏、公开栏、微信群、专题会议等形式,广泛宣传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意义。

强化线索管理。实行机关全员接访制度,每周一由一名县纪委常委和一名干部,在信访室接待来访群众。实行信访民情直通车巡回下访制度,每月至少两次,由县纪委一名常委、一名室主任,联合县信访局一名领导,深入全县5个镇(办)收集案件线索。召集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检察院、法院、公安局、民政局、各镇(办)等单位召开专题协调会,建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和月报告制度。利用潼关清风网公布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举报范围、内容和举报方式,进一步畅通“信、访、网、电”四位一体举报平台。县委巡察办把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纳入巡察工作内容,2018年对城关街道办、代字营镇进行了扫黑除恶专项巡察。

强化案件查办。加强对移交问题线索的跟踪督办,要求各承办室对扫黑办移交的问题线索优先办理、快查快办。重点查处了城关街道办吴村中心社区徐某某、王某某等人多次组织或者参与对恒隆广场项目非法阻挠施工活动问题线索。目前,该中心社区3人已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事的其他党员已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中止其党员权利,暂停了相关“两委”干部的职务和报酬待遇。 (潼关县纪委监委 尉锋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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