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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出台厂务公开操作规范


发表时间:2008/04/21 00:00:00    信息来源 :     访问次数:

为使厂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潼关县出台了厂务公开操作规范。该规范从机构、方案、内容、形式、程序、时间、监督方式、考核标准、意见反馈及考核工作、档案等十个方面,对厂务公开作了详细规定。

规范的主要内容有:一是建立以党委(支部)书记、厂长、纪委书记及相关人员组成的厂务公开领导机构和办公室,加强对厂务公开的领导。二是由纪委书记、工会主席、职工代表等组成的厂务公开监督小组,对公开内容、形式、程序、时间等实施全面监督。三是公开内容要始终把职工关心的热点、企业改革发展的难点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点作为厂务公开的重点,坚持日常事项经常公开、重大事项及时公开、阶段性事项定期公开。四是公开形式主要包括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厂务公开栏、厂情通报会、职工代表巡视制度等。五是公开内容事先要提交职工充分讨论,公开后广泛收集职工意见建议,并认真进行整改,整改结果也要及时公开,并建立厂务公开档案,将每次公开的相关资料,全面收集,分类整理,保存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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