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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纪检监察报》刊登张建军署名文章:树立四种意识 践行从严治党


发表时间:2015/12/22 08:43:08    信息来源 :     访问次数:

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将全面从严治党上升为治国理政的战略布局,彰显了党中央的坚定决心、战略定力和使命担当,宣示了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的政治勇气和高度自信。当前,党员领导干部要主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践行“三严三实”,牢固树立“四种意识”。

树立规矩意识

政治规矩是我们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是对党员干部的自我约束。新形势下,党员领导干部必须要从思想根本牢固树立规矩意识,应自觉做到“五个必须”:必须维护党组织权威,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组织保持一致,凡是党组织提倡的要坚决响应,禁止的要坚决杜绝,不搞“选择性执行”;必须维护班子的团结,不搞小圈子、小团伙,始终坚持以大局为重,全力维护同志之间、班子之间、干部和群众之间的团结,形成干事创业的强大合力;必须遵循组织程序,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时刻接受组织教育和监督,不把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成为“特殊党员”;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搞非组织活动,不跟组织讨价还价,不违背组织决定;必须管好亲属和工作人员,不得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

树立纪律意识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严明党的纪律,首要的就是严明政治纪律。”政治纪律是我们党最重要、最根本的纪律。当前,党员领导干部面前有两条红线碰不得:一条是国法,一条是党纪。党规党纪是衡量党员干部是否合格的标尺。新形势下,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必须把纪律放在前面。党纪严于国法,国法是公民行为的底线,党纪是党员干部的底线。要始终绷紧纪律和规矩这根弦,深入学习领悟新修订的《廉洁自律准则》及《纪律处分条例》,使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不可逾越的底线。

一方面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加大对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减少腐败存量;另一方面,用纪律和规矩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的监督,遏制腐败增量。领导干部“破法”者,无不从“破纪”始。我们当前开展反腐败斗争的初衷不是为了惩处,而是为了更好地保护激励干部干事创业。因此,必须要在法律底线前筑起坚固的纪律防线,坚持抓早抓小,把日常教育做在前面,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适时“敲打”提醒,避免由小错酿成大错、从违纪走向违法。这样,才是对干部真正的关心和爱护。

树立责任意识

全面从严治党,是新形势下的一个重要课题,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严峻、更为紧迫。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党组织负责人,能否真正担负起“抓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责任意识,直接决定了从严治党的成效。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必须要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这样明确的目的,就是要强化各级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党委总体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各级党委主要领导应在日常工作中有针对性地听取纪委的工作汇报、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形势、了解反映干部问题线索和审查情况。其他班子成员包括各民主党派领导干部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做到工作职责和掌握的权力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就延伸到哪里。

树立标杆意识

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在本单位、本系统就是“风向标”,具有很强的示范带动效应,其作风的好坏,直接关乎社会风气的好转,更关乎民心所向。北宋名相寇准,一生为官40年,始终严于律己、清廉正直,终生不攒钱财,不置田园,一顶青布麻帐用了20年,被誉为“无第(宅)宰相”。清道光年间,“罢郡轻舟回江南,不带关中一寸棉”的陕西蒲城知县蔡信芳,在蒲城为官时,常常是一身布衣装扮,廉洁朴素,其离任时百姓拦道挽留、哭声震天。这些严于律己、为民务实的典范值得每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深学、细照、笃行。我们领导干部必须要切实树立这种典型带动的理念,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中,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始终做到要求严于一般干部、标准高于一般干部、行动先于一般干部、作风优于一般干部、形象亮于一般干部,勇于喊响并带头践行“工作向我看齐、廉政向我学习”,积极发挥好示范表率、标杆引领作用,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2015年12月22日《中国纪检监察报》第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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