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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泰山:“三化”推行纠风工作责任制


发表时间:2011/05/11 00:00:00    信息来源 :     访问次数:

为加强基层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山东泰安泰山区创新工作机制,制定出台了《泰安市泰山区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实施细则》,使纠风工作做到了项目化、指标化、责任化。

项目化,明确纠风工作任务。对全区纠风工作进行了项目化分解,就减轻农民负担、治理教育乱收费、纠正医药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治理公路“三乱”等11项工作制定了工作目标,并对全区各街道(镇)、区直各部门的工作职责进行了明确分工,各街道(镇)、区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纠风工作和行业作风建设负总责、领导班子和其他成员根据各自工作分工,对分管职责范围内的纠风工作和行业作风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指标化,确定考核主体和办法。将纠风工作各项任务量化指标,实行“百分制”考核,区纠风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街道(镇)、区直各部门执行纠风工作责任制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考核采取经常性的明察暗访、重点抽查和年终全面检查考核等办法。对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被考核单位及时研究解决,按时上报整改处理结果。

责任化,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把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单位领导干部的业绩评定、奖惩处罚、廉政鉴定、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之一。对违反《细则》的8种情况,予以责任追究,分别给予责任单位及个人诫勉谈话、纪律处分、组织处分或免职等。《细则》的出台,使纠风工作的开展走上了项目化、指标化、责任化的轨道,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政府安排部署,部门各负其责,纠风办组织、协调、指导、监督,依靠群众支持参与的工作格局。(泰山区纠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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