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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2008年度作风建设年活动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发表时间:2009/02/13 00:00:00    信息来源 :     访问次数:

潼办字〔2009〕14号

2008年,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总体安排,继续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一年来,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公正的人才观为要求,以“学规范、守规范,争做新型潼关人”活动为载体,以开展作风建设专题教育整顿活动为契机,精心组织,扎实开展,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保证。为了进一步发扬成绩,弘扬先进,经过全面的检查验收,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除县级各大班子所在办公室、常委所在部门、县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以外,对领导重视、工作扎实、特色鲜明、效果突出的农工部、教育局、文体事业局、物价局、法院、文物旅游局、地税局、电力局、城关镇、太要镇10个部门和乡镇,以及素质较高、爱岗敬业、清正廉洁、实绩突出的孙永亮、燕德民、田明星、王静华、刘向荣、刘鑫、种绪玲、麻随民、杨历先、候抗弟、候亚弟、王献会、万亚迎、刘虎、程爱国、华海欧、张瑞岭、张明亮、王潼强、童颖军20名个人予以表彰。

县委、县政府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要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同时号召全县各乡镇、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寻找差距,改进不足,在2009年,以开展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总领,以学习贯彻《潼关县干部行为规范》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进一步转变作风,提高工作水平,规范服务行为,树立良好形象,狠抓工作落实,以此推动全县各项工作不断上台阶,为建设经济繁荣、人民富裕、环境优美、社会和谐的新潼关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009年2月2日

2008年度作风建设年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集体(10名)

县委农工部、县教育局、县文体事业局、县物价局、县法院、县文物旅游局、县地税局、县电力局、城关镇、太要镇

二、先进个人(20名)

孙永亮(县委办主任) 燕德民(县政府办主任)

田明星(县纪委副书记) 种绪玲(政法委副书记)

王静华(组织部副部长、人劳局局长)

刘向荣(组织部副部长、考核办副主任)

刘 鑫(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

华海欧(民政局副局长、宗教局局长)

麻随民(机关工委书记) 杨历先(财政局局长)

候抗弟(城建局局长) 王献会(水务局局长)

候亚弟(统计局局长) 万亚迎(广电局局长)

刘 虎(安监局局长) 程爱国(创卫办主任)

张瑞岭(国税局局长) 张明亮(高桥乡书记)

王潼强(安乐乡书记) 童颖军(南头乡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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