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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潼关县委办公室关于调整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发表时间:2008/05/27 00:00:00    信息来源 :     访问次数: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级各部门,县属各事企业单位,各人民团体:

鉴于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工作变动的实际,经县委同意,决定对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组成人员作如下调整:

组 长:张毅锋(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

副组长:白高振(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张锁群(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

成 员:李会民(县法院院长)

李 林(县检察院检察长)

刘平安(县公安局局长)

闵东昌(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田明星(县纪委副书记)

刘向荣(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王静华(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劳局局长)

房明智(县审计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纪委,办公室主任由田明星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建平、县纪委审理室主任冯勇同志担任。

特此通知。

2008年5月23日

潼关县反腐败协调小组联系单

姓 名

职 务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张毅锋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

3826529

13325332621

白高振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3822027

13509133286

张锁群

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

3822868

13509135386

李 林

县检察院检察长

3819600

13892358768

李会民

县法院院长

3822281

13992372188

刘平安

县公安局局长

3818704

13992321311

闵东昌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3822878

13992389575

田明星

县纪委副书记

3812853

13689131988

刘向荣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3822251

13369138813

王静华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劳局局长

3819808

13909138061

房明智

县审计局局长

3822025

13809132018

张建平

检察院副检察长

3819600

13892570708

冯 勇

县纪委审理室主任

3822260

13636783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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