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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县:“四抓四促”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发表时间:2020/10/16 14:38:22    信息来源 : 潼关县纪委监委     访问次数:

为深入贯彻中省市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新精神新部署新要求,潼关县委以“市县质量提升年”活动为抓手,“四抓四促”不断推进巡察工作提质增效。

抓学用结合,促政治巡察进一步深化。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县委巡察机构坚持把深化政治监督摆在巡察工作的首要位置持续用力,每月组织一次学习工作例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领会巡察肩负的“两个维护”特殊使命和重大政治责任;明确年度工作要点,坚持把“两个维护”作为巡察根本任务,按照“三个聚焦”要求,紧盯政治责任落实,及时制定《2020年县委巡察工作要点》,分解任务,明确重点;制定“三个聚焦”工作清单,结合实际,制定细化“三个聚焦”工作清单,明确监督重点和具体要求,把“三个聚焦”要求贯穿巡察工作始终,推动政治监督要求落地落实。

抓制度建设,促巡察工作进一步规范化。贯通监督链条,县委巡察办及时修订《县委巡察机构与县级各有关部门工作协作机制》,切实加强巡察机构与纪委监委、组织、政法、审计、信访部门等有关单位协作配合,进一步畅通与各部门的信息共享渠道,形成监督合力;修订巡察手册,对标中省市巡视巡察工作要求,县委巡察办及时修订巡察工作手册,从巡察准备、了解、报告、反馈、移交、整改等环节入手进行细化,明确工作程序,制定任务清单,建立统一模板,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建立岗位职责,县委巡察办立足巡察工作实际,建立巡察组组长、副组长、联络员职责规定,根据不同岗位特点,细化工作事项,提出具体要求,做到责任清晰、分工明确、衔接有序、协同有力。

抓巡察整改,促巡察工作做好“后半篇文章”。完善巡察反馈制度,坚持领导小组成员和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分管领导参加巡察反馈制度;完善巡察反馈工作清单和流程,增强巡察反馈的精准性、严肃性、权威性;完善通报制度,坚持向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和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纪检监机关、组织部门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室,有关职能门通报巡察情况,督促其抓好分管部门巡察整改工作;落实“双公开”制度,将落实巡察整改“双公开”情况作为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巡察整改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切实做好“双公开”工作。

抓数据管理,促巡察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升。为县委各巡察组配备保密电脑,安装数据管理系统,要求将巡察工作中的通报、谈话、信访等信息及时录入系统,切实将系统利用起来,助推巡察工作;利用工作QQ群、微信群,对管理系统及数据录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收集,与省委巡视办专家、各县同志交流操作心得,提升系统操作的能力,提升巡察数据分析和应用水平。(巡察办 李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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