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潼关县委巡察办召开了巡察工作专题会议,认真传达学习全市巡察办主任工作会议精神,县委巡察办全体人员及巡察组长、副组长参加了会议。
会上,首先组织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加强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省委巡视办印发的《王鸿津同志在金纪三期巡视巡察信息系统推广会议上的讲话提纲》《关于加强和改进巡视宣传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加强全省巡视巡察干部培训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随后,县委巡察办主任袁秋池同志传达了2月25日市委巡察办主任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市委巡察办工作要求,讨论完善了《中共潼关县委巡察工作规划(试行)(2022-2026年)》,总结2021年巡察亮点工作和存在问题,提出了2022年巡察工作计划。
会议强调,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奋进“十四五”的关键之年,也是十八届县委巡察工作开启之年。全体巡察干部要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讲话精神,遵循“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巡察工作方针,按照省委、市委巡视巡察工作要求和《中共潼关县委巡察工作规划(试行)(2022-2026年)》安排,突出政治巡察,迅速启动十八届县委第一轮巡察工作。要继续保持饱满的精神状态和良好的工作作风,认真总结十七届县委巡察工作经验,查找不足,在2022年工作中补短板,强弱项,不断探索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新方法。
会议还就深化医疗保障领域专项巡察工作作了再安排,并对2021年生态环保、粮食领域专项巡察后续整改提出了明确要求,加大督办力度,夯实了整改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