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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县纪委监委 “五举措”纵深推进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发表时间:2019/10/31 18:08:25    信息来源 :     访问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坚持“稳、准、狠”不动摇,坚持稳中求进,把握政策,依法办案,始终保持专项斗争正确方向,确保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取得实效。

切实履行职能,精心安排部署。紧抓中央扫黑除恶第二、三轮督导“回头看”,摆正思想观念,正视存在问题,提升工作水平。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及时传达学习全国推进会精神,正确把握专项斗争战略相持、攻坚突破、法律交锋、整体推进四个阶段的特点,切实履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职能,深刻认识抓好中央督导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重大意义,确保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落到实处。

拓宽举报渠道,规范线索处置。运用“互联网 ”思维,充分利用潼关县“西岳清风”网站广泛宣传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举报范围和内容,不断扩大群众知晓率和参与率。通过入户走访、“民情直通车”等方式,广泛收集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同时将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纳入县委第八轮巡察工作内容,成立四个巡察组,利用3个月时间,对全县12个部门,16个村(社区),3个国有企业进行巡查,拓展线索来源,着力发现相关问题。充分发挥巡察监督的利剑作用,以严明的纪律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扎实成效。

强化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立足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定位,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整治基层“微腐败”结合起来,针对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坚持高密度、高频度、大力度监督检查,把解决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意见最集中、最深恶痛绝的问题作为开展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切入点和突破口,从“小切口”推动“深纠治”,全面推进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坚决冲破“关系网”,打掉“保护伞”,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建立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加强与政法机关的日常联系,认真执行政法机关与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制度,在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中做到信息互通,相互配合,对政法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及时反馈。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共接收中央扫黑除恶第十二督导组和县扫黑办转办线索38件,其中25件已办结,13件正在办理。

聚焦重点问题,严肃追责问责。县纪委监委坚持把开展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一个重点,强化监督、铁面执纪、严肃问责。聚焦重点问题,严格落实“两个一律”,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一律深挖背后的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尤其是对专项斗争期间,不收敛不收手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案件要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党风室 马瑞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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