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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试点将移风易俗纳入村规民约


发表时间:2016/09/21 09:21:44    信息来源 :     访问次数:

近日,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移风易俗工作的通知》,要求在今年年底前,全省23个移风易俗试点县(市、区)的所有村(镇)都要将移风易俗纳入村规民约,建立健全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禁毒禁赌会等村民自治组织并切实发挥作用,在遏制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奢侈浪费、破除迷信和陈规陋习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力争到2020年全省50%以上的村镇建成县级以上文明村镇。

《通知》强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移风易俗工作要把重点聚焦在“婚丧嫁娶”大操大办上。要进一步加大“厚德陕西”道德建设力度,培育孝悌和睦家风,倡导厚养薄葬、婚事俭办新风尚,反对盲目攀比,把农民群众的人情负担减下来,推动“美丽乡村·文明家园”民风建设取得实际成效,把农村的新风正气树起来。到2017年底,全省所有村(镇)都要建立起“四会”村民自治组织,把移风易俗作为村规民约的主要内容,农民群众对移风易俗工作的满意度达90%以上;到2020年,全省农村“一约四会”建设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婚丧嫁娶中的不良风气得到根治,移风易俗、遏制陋习成为农民群众的自觉行动,“讲法制、讲道德、讲文明、讲秩序、讲卫生”的新型农民成为“环境美、风尚美、人文美、生活美”的文明家园建设的主力军。

《通知》要求,要建立完善党员干部操办婚丧事宜报告制度,加强对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嫁娶活动的纪律约束,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农村广大党员干部要从自己做起,带头宣传倡导移风易俗,带头文明节俭办婚丧事,带头火葬和生态安葬,带头文明低碳祭扫;要充分尊重群众的主体地位,广泛征求群众对“四会”建设、村规民约修订、红白事程序和费用标准等的意见、建议,切实把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调动起来;要善于挖掘各地开展移风易俗工作的好做法,发挥典型引领示范作用,以点带面,达到拨亮一盏灯、照亮一大片的效果。(陕西日报记者 赵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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