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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烟台:构建“全员全程全时”监督体系 严防“灯下黑”


发表时间:2017/05/04 10:46:39    信息来源 :     访问次数:

今年以来,山东省烟台市纪委围绕加强纪检干部队伍监督管理,先后出台1个意见、9项制度、1个机制,构建起“全员全程全时”监督体系。

加强全员监督,重点在教育提醒、咬耳扯袖上下功夫。出台《科级及以下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细则》,建立纪检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全员报告制度,组织全员报告有关事项。建立实行谈心谈话制度,分层面对委局机关干部开展谈心谈话,坚持“六必谈”,对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

加强全程监督,重点在加强对监督执纪权力运行的再监督上下功夫。出台《问题线索处置工作流程》,建立监督执纪“工作留痕”制度,对监督执纪各环节开展“签字背书”,实行痕迹化管理。健全内控机制,组织委局机关各部室和各派驻机构查找廉政风险点和监督执纪风险点,制定管控措施。

加强全时监督管理,重点在前移监管关口上下功夫。制定《烟台市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烟台市纪检监察干部日常行为“十严禁”》、《烟台市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审查“十不准”》,以行为规范和“负面清单”拉起“红线”,架起“高压线”。建立外出工作干部定期报告情况制度,干部外出工作超过一周,要定期报告有关情况。

目前,烟台市纪委“全员全程全时”监督工作已全面铺开,正在组织开展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第一轮谈心谈话、家访等工作。(山东省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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