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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阴“五项措施”防止商业贿赂


发表时间:2008/04/29 00:00:00    信息来源 :     访问次数:

近年来,汉阴县紧紧围绕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等容易滋生商业贿赂行为的重点领域,积极采取五项措施,建立阻挡商业贿赂行为的“防火墙”。

一是统一领导,建立统一执法体系。该县成立了以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为组长,检察、公安、监察、审计、药监等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各方力量,加强对工作的统一领导,形成了县委领导,政府主抓,纪委协调,部门参与,群众支持,齐抓共管,相互联动,条块结合的防止和整治商业贿赂有效机制。

二是宣传造势,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该县坚持正面引导,加强正面宣传教育,使治理过程成为加强党风廉政文化建设的过程,强化对行政主管部门、从业单位人员依法行政,诚信守法,合法经营,自觉抵制不正当竞争的理念教育,结合廉政文化“六进”活动,积极采取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利用有线电视、网络,发放明白卡,发送短信等形式,多角度、多层次宣传治理商业贿赂的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了全社会对商业贿赂危害性和治理商业贿赂重要性的认识。

三是强化协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县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畅通线索举报和移交两条通道,通过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广泛动员群众投诉举报,建立情况通报、线索移交、案件协查和信息共享机制,进一步加强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各单位每月15日前把收集到的线索报县治贿办,由县治贿办统一整理、归类后,按职责管辖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处理,既避免线索管理断当,又保证了治贿办的统一监督。

四是强化措施,建立监督检查机制。该县各部门结合实际,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强化责任,细化目标任务,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同时县纪委监察局牵头,协调各方力量,把执法监察、监督检查贯穿于自查自纠工作全过程,采取专项检查,召开座谈会、联席会,听取专题汇报等形式对自查自纠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有效的监督了工作有力的推进,净化了市场环境,保护了正当交易。

五是建章立制,建立惩防长效机制。该县采取“四结合,四深化”,即与开展的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工作结合,深化阳光作业;与纠风工作结合,深化专项治理;与民主评议行风政风工作结合,深化群众监督;与完善主管部门、行业、企业内控机制结合,深化制度建设。通过完善制度,强化源头治理,用制度规范和约束从政、从业行为,建立预防和整治商业贿赂行为的长效机制。 (汉阴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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