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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要增强孝德意识


发表时间:2008/10/17 00:00:00    信息来源 :     访问次数:

孝德就是以孝敬父母为中心的伦理道德,也叫孝道,简称孝。西周时,人们就有了“孝”的观念:父母在世时,子女要尽到奉养之责,孝敬父母。父母过世后,要祭祀先祖。儒学的核心是仁,仁的基本含义是“爱人”。孔子认为,“爱人”要先从爱自己的父母开始,并把孝作为仁的根本;在孝顺父母的同时,还要敬爱兄长,更要行孝于天下,爱天下之人。

孝德为我国传统社会的基本道德准则,也理所当然地成为官员为人行事的重要准则。汉朝时有个选仕的程序,叫“举孝廉”,即地方官员每年要向朝廷推荐既孝顺又廉洁的人,以备任用。据《汉书·陈汤传》载,陈汤少时喜欢读书,博学多识,文章写得好,但因家穷,有时靠乞讨度日,不被乡里看重。后来他赴长安求官,认识了富平侯张勃,张勃赏识其才学,便向朝廷举荐了陈汤。在等待任职分配期间,陈汤的父亲去世,做官心切的他狠狠心,没有按惯例回家奔丧。两汉以孝治天下,陈汤因此被人检举为缺乏孝道而被捕入狱。张勃因荐人失察,受到皇帝斥责,被削减食邑200户。一个等待朝廷任用的人,只因未尽孝道,就被逮捕入狱,可见孝德在古人用人上是多么重要!

在当今时代,我们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相应地也要对领导干部增强孝德意识提出要求。因为,尽管时代不同了,但孝敬父母仍然是人们良好品德形成的基础。一个具有孝敬父母意识的人,才会爱妻儿、爱亲友、爱邻里、爱他人,才能处理好人际关系,进而形成良好品德的思想基础。如果一个人对父母都不愿意尽孝心,就不可能去真心爱别人,也很难处理好人际关系,因而就不会有好的品行。此其一。其二,孝德是“立身”之本。古有“孝者,立身之首、百行之源”之说,把孝当做立身的根本。一个人在成长过程中,父母要付出很多辛劳,当父母年老体衰时,子女理应赡养老人。人类社会的发展,从一定意义上说,就是父母养育孩子、子女赡养父母的不断往复的循环过程。当一个人具有孝敬父母的观念时,他才能尽到人子之责,才能称得上是真正意义上的人。其三,孝德是“为官”之本。领导干部是人民的公仆,德才兼备是对其素质的基本要求,孝德是思想品德的重要组成部分。领导干部具有孝德意识,是做群众表率的一个重要方面。如果对自己的父母都不愿尽赡养义务,又怎能为他人服务、成为群众的表率?其四,孝德是“为廉”之本。天下父母都期望子女走正道,成为社会有用人才,而反对步入歪门邪道。廉洁奉公是对领导干部的起码要求,孝敬并听从父母教诲,有助于为政清廉、遵纪守法。

近年来,一些地方针对有的干部不孝敬父母的现象,在干部管理与选拔中开始关注孝德问题。比如,有的地方出台规定:“不孝敬父母、不善待配偶者不能当领导干部,在职的不能提拔重用。”这种把孝德观念升华为一种可以操作的选拔任用干部的制度,是对干部任用的有益尝试,对抑制不孝歪风、树立领导干部良好形象,必将起到积极的作用。应当把此类地方性选拔任用干部的制度加以推广,使礼仪之邦的孝德光芒普照社会各个角落,成为各级领导干部只能遵守而不可触及的“高压线”,使孝德意识蔚然成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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