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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干部违纪违法新特点:农合、低保资金需盯防


发表时间:2008/11/20 00:00:00    信息来源 :     访问次数:

截留上级财政拨付给困难学生的书杂费减免款和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款,骗取农村合作医疗资金,村委会私设“小金库”挥霍村集体公款……广东省纪委日前公布了10起典型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揭示了当前广东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在取得明显成效的同时,也面临着一些突出问题。 “近年来,广东把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广东省纪委副书记赵振华介绍,2007年以来,全省查办了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3223件3402人,约占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总数的45.4%。 损害农民利益案件触目惊心 【案例】 台山市汶村镇原党委书记马贵尧等5人,自1998年11月起违规承包了该镇自来水厂。马贵尧等人为谋取非法利益,违反规定不经过滤、消毒等工序处理,采取水库水直排方式供水,供水质量严重不符合国家标准,群众被迫到几公里外的水库取水或到外地购买生活用水。马贵尧等人在违规经营中,不仅收回了本金,且非法获利36.8万元。马贵尧还犯有贪污罪、受贿罪等。2006年2月,马贵尧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同年7月被开除党籍。 【访谈】 10起典型案例中,以权谋私、严重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案件触目惊心。 广东省纪委常委姜斌说,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重点查处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一批突出案件,是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党和政府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的重要举措。从2005年起,广东省纪委在全国率先开展清欠农村征地补偿款的专项执法监察,清退拖欠农村征地补偿款23.57亿元。今年,广东省纪委对16个省直单位组织实施的130项强农惠农政策执行情况开展检查,确保近100亿元的强农惠农资金补助到位。 新案发领域应成农村反腐重点 【案例】 潮安县凤凰镇叫水坑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林振民,于2005年至2006年间,利用职务之便,截留上级财政拨付该村困难学生书杂费减免款和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款,合计1.14万元,用于支付其本人学习培训费、村计生费、春节慰问费等,余款6000多元还由他本人保管。此外,林振民在任职期间贪污、挪用财政下拨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金共计8.2万多元。今年3月,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访谈】 “农村基层违纪违法案件出现新特点。一些新的强农惠农政策实行过程中,其中的某些环节也成了腐败分子伸手的地方。”姜斌介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资金、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的管理使用、发放以及各项扶持政策的落实,都成为农村基层加强监督检查的重点。 “以上案件是新的侵害农民权益行为,案发领域也是今后农村反腐预防的重点。要防止新的乱侵占、乱挪用、乱摊派行为,从根本上维护农民权益,确保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民生政策的落实。”广东省纪委党廉室主任曾庆荣说。(记者 吴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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