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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己以清正 廉洁过“两节”


发表时间:2008/12/26 00:00:00    信息来源 :     访问次数:

专题教育吹廉风,温馨短信提个醒;制度约束敲警钟,明察暗访严查处……随着元旦、春节的日益临近,各地各部门纷纷出台有关廉洁过“两节”的纪律规定,并采取多项措施,增强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确保过一个廉洁、节俭、文明、祥和的元旦、春节。

“廉不廉,看过年;洁不洁,看过节。”节日期间能否做到清正廉洁,对党员领导干部来说,确实是一种考验。元旦、春节期间,亲朋好友互相走动,互致问候,本是人之常情。但有的人却把节日看作是挥霍浪费、行贿受贿,搞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的大好时机。近年来所查处的一些违纪违法案件表明,“两节”已经成为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易发多发期。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高度警惕。

而做好“两节”期间的廉洁自律工作,对今年来说,尤其具有特殊的含义。从年初南方部分地区严重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到四川汶川特大地震灾害,再到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这些都给我们带来严峻的挑战。灾区恢复重建、群众温暖过冬、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需要广大干部群众同心同德,齐心协力,共克时艰。把重申廉洁过“两节”的纪律要求,作为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下发禁令,明确界限,做到教育在前、预防在先,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节日病”的发生,不仅体现了党组织对党员干部的关心和爱护,更是对党员干部以良好的作风和形象,团结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应对挑战、克服困难的现实要求。

要经受住这个考验,党员干部就必须严格要求自己,认真执行各项规定,做到“耳聪目明”。到了节日,人休闲了,思想也容易麻痹,就有可能在一片“恭贺”声中昏了头脑、迷了方向,不知不觉被“糖弹”击中,因此,在节日期间,党员干部的耳朵一定要“聪”;同时要求党员干部做到“目明”,因为一些腐败现象往往打着“节日”的旗号、披着“感情”的外衣,比平时更具有迷惑性,非“目明”则很难觉察到,非“目明”就极易上当。只有做到“耳聪目明”,才能管住自己的手脚。同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也一样要做到“耳聪目明”,加强对领导干部在节日期间的监督管理,对违纪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坚决查处。

节日,正是一家人欢聚一堂、尽享温馨的日子,无论党员干部还是普通百姓,都是一样的。但是,党员干部在过好自己的“小年”的同时,更要牵挂困难群众的“大年”。为那些在节日期间还坚守岗位的人送上慰问,为那些独自在外无法与家人团聚的人送上祝福,为那些生活困难的群众送去关怀……在这样的特殊时刻,党员干部更要切实转变作风,深入到困难群众中去,为他们送去党和政府的温暖。当老百姓的“大年”过得充满笑声的时候,领导干部自己的“小年”也才过得开心。

律己以清正,廉洁过“两节”。在“两节”即将来临的时刻,我们相信并期待着,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能够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向全社会吹出缕缕清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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