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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发出节日禁令:党员干部春节期间“八严禁”


发表时间:2010/01/18 00:00:00    信息来源 :     访问次数:

近期,渭南市纪委监察局发出通知,要求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春节期间严格遵守厉行节约八项规定,严格执行中央有关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切实做到“八个严禁”:严禁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相互送礼、相互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出国(境)旅游;严禁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干股、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利用婚丧嫁娶收敛钱财;严禁用公款或接受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邀请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用公款搞没有实质内容的节日庆典活动;严禁公车私用和公车私驾。

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有针对性的开展重点督察和不打招呼暗访抽查,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行为,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不但要追究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而且单位在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予以“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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