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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明防汛抢险救灾工作纪律的紧急通知


发表时间:2010/07/24 00:00:00    信息来源 :     访问次数:

中共潼关县纪委

中共潼关县委组织部

潼关县监察局

关于严明防汛抢险救灾工作纪律的

紧 急 通 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级各部门,各双管单位,各人民团体:

7月22日以来,我县大部分地区普降特大暴雨,为我县气象站建站以来罕见。截止目前,特大暴雨已致多处出现洪涝险情,部分乡镇严重受灾。根据气象部门预报,近期黄渭河流域仍有较强降水过程,防汛形势十分严峻。县委、县政府已于7月23日晚紧急召开了工作会议,对我县当前防汛抢险救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各级各部门认清形势,切实做好防大汛、抗大灾、打持久战的准备。为切实做好防汛、抢险、救灾工作,特严明以下防汛纪律:

一、严格政治纪律,坚决贯彻县委、县政府的部署

做好当前的防汛抢险救灾工作,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实现,关系到全县社会发展稳定的大局。全县各级一定要不折不扣地贯彻县委、县政府的部署,把防汛抢险救灾工作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抓紧抓好。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识大体、顾大局,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的关系,切实做好防汛抢险、救灾的各项工作,对在防汛抢险救灾工作中擅离职守、临危退缩的党员干部,要按照党纪政纪的有关规定从严从快追究纪律责任。

二、严格工作纪律,确保防汛抢险救灾工作有序进行

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防汛抢险救灾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即日起未经通知不得休假,一律不得擅自外出,确保通讯畅通,服从统一指挥和调度,做到令行禁止;要坚守岗位、恪尽职守;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严格24小时值班制度和重大事项信息报送制度,确保信息渠道畅通无阻,随时掌握和及时处理灾情。对出现重大灾情、险情和重大事件苗头瞒报、漏报、迟报、乱报造成严重后果和损失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纪律责任。

三、严格财经纪律,加强对救灾款物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对各级政府调拨和各方面捐赠的防汛抢险救灾资金和物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确保及时用于防汛抢险救灾中,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截留、挪用、贪污、私分,不得优亲厚友、弄虚作假或随意套取挪用,不得挥霍浪费。对救灾款物管理使用中的违纪违法行为,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

四、严格领导责任制,确保防汛抢险救灾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切实加强领导,细化工作措施,落实责任分工,保证领导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承担巡堤查险任务的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落实领导和人员,做好一切准备工作。对在防汛、抢险、救灾工作中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五、严格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将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行纪律,为防汛、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证。对违反上述规定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中共潼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潼关县委组织部

潼关县监察局

2010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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