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办字〔2018〕156号
中共潼关县委办公室
关于在全县党员干部中开展集中学习月活动的通知
各镇党委,城关街道党工委、县级各部门党(工)委、党总支、党支部:
为抓好省委第五巡视组对渭南市反馈的“有的领导干部对巡察工作认识不到位”等问题整改落实工作,根据市委办有关通知要求,结合潼关实际,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县党员干部中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集中学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论述和中省市县巡视巡察工作方针、《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内容。通过学习,使广大党员干部牢
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守政治巡视定位,把“两个维护”作
为根本政治任务,不断提高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和监督水平,推动巡视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时间安排
2018年12月21日—2019年1月21日。
三、活动内容
以“四个一”为载体,确保活动取得扎实成效。
1.组织一次集中学习
组织全体党员干部以个人自学和集体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被巡视党组织配合中省巡视工作规定》等内容。结合本部门、本系统实际,有针对性的开展学习教育活动。
2.开展一次讲党课活动
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或邀请专家紧扣活动主题,围绕重点学习内容开展一次集中讲党课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充分了解巡视巡察工作制度等,认识巡视巡察作为管党治党工作的重要性。
3.举办一次专题讨论会
以党委(组)扩大会、理论中心组学习研讨会、专题组织生活会等形式,围绕“巡视巡察工作内容是什么?什么是政治站位?巡视巡察和业务巡查有什么区别?”等内容展开
大讨论,讨论会之后,每个党员干部都要根据学习内容,结
合专题讨论会认真撰写心得体会,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形势任务,不断增强自觉接受巡视巡察、主动配合巡察监督的责任感、使命感,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
4.完成一次知识测试
学习结束,各镇(办)党委、各部门党组织要进行学习效果检测,进行一次知识测试,以测试促进、检验学习效果。电子版测试卷请各镇(办)、各部门2019年1月5日前到县委巡察办领取。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办)党委、各部门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学习活动的重要意义,结合本单位实际,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同时,进一步丰富学习内容,确保学习活动扎实开展。党员领导干部和党组织书记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参加学习活动、带头撰写心得体会,以高度负责的精神统筹抓好学习活动。
(二)抓好统筹结合。各镇(办)党委、各部门党组织要与本单位各项工作有机结合,统筹安排学习与工作,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三)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发挥各类宣传媒介的作用,加强宣传报道,为扎实有效的开展集中学习活动营造良好氛围。
(四)加强督查落实。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将于2019年1月上旬对各部门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形式主义、走过场等问题,进行严肃问责。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集中学习月活动方案,并于12月25日前报送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2019年1月18日前将本单位开展集中学习活动情况总结报送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
附件: 潼关县党员干部集中学习活动知识测试题
中共潼关县委办公室
2018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