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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引风尚—家礼与家风、学风、世风建设的关系


发表时间:2015/12/14 16:46:00    信息来源 :     访问次数:

中国历代都注意到了家礼在治家、治国上的重要性,因此相关的图书编辑工作,一直都有人做。南宋刘清之编辑的《戒子通录》是选录南宋以前的家训,编成的新参考书。这是学者的个人行为,类似的还有清代潘永因编辑的《宋稗类钞·家范门》和《清诗铎·家训类》这样部头非常大的类书。

力度更大的是政府行为。政府组织力量,不仅汇编了大量家礼典籍,还有非常多的官修书目和家礼文献编目,例如《古今图书集成》中的《家范典》、《四库全书总目》中的礼书部分。这些书目大多保存在各朝正史的“艺文志”里。虽然有很多原书没能保留下来,但我们通过“艺文志”,至少能知道有哪些人写过家礼的书。像唐代名臣狄仁杰写过的《家范》,就是如今已经不存的家礼书。

有了编写者个人和政府的努力,家礼著作在中国历史上前后相继,形成了线索非常明确的系统:编这些书是对社会某些风尚的有感而发,编写的体例能反映文风,内容能反映学风;执行之后有了效果,又会改善世风。这样就形成了良性循环。

司马光是北宋著名的政治家、文学家和史学家,他的《家范》是中华传统家礼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影响了后来朱熹编订《朱子家礼》。

司马光在书中说,圣人是以德、以礼传子孙,贤人是以廉、以俭遗子孙;如果只能看到田亩、粮食和金银财富这些外在的物质价值,只给子孙留下这些,就是愚蠢人的做法。于是,他在编订《家范》之外,还给侄子写了《与侄书》。他在书中告诫子侄,自己虽然身处高位,但朝廷上持不同意见的大权在握者还有很多。自己做事尚且谨慎,你们这些小辈怎么可以肆意妄为,令乡人痛恨,授人以柄呢!他因此说“我之祸,皆起于汝辈”。这其实是在告诫子侄辈,要言行谨慎,合乎自己的身份和家庭形象。

《训俭示康》是司马光写给儿子的一封家书,通过引用对比节俭和奢侈两者间利害关系的事例,告诫儿子司马康要生活节俭、努力向学。信里的笔调从容亲切,丝毫不觉得严厉刻板。其中,还有好几个名句,是如今为人们所熟知的,例如“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

南宋著名的爱国诗人陆游的《放翁家训》也是历史上著名的家规文献。陆游训诫子孙,要保持节气,不能为了获取利益而屈从于歪门邪道,更不要追求高官厚禄,依官势欺人;不能为了衣食富贵,做市井小人的勾当,而应该以农耕为主业。子孙不要自夸炫露,不要跟达官显贵攀附;对身后事,要节俭从事。

读了这些教导,我们会立刻联想起陆游临终前的千古绝唱《示儿》:“死去元知万事空,但悲不见九州同。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无忘告乃翁。”《家训》和《示儿》都是写给儿子的,前者关心的是儿子个人的成长,后者是对故国的眷恋之情。从陆游对国家的感情,我们不难理解他对儿子高尚节操的要求,以及两者间一脉相承的情愫。

宋代的这类例子还有不少。南宋的孙奕在《履斋示儿编》中,就针对当世社会学风不端正,“虚名日竞,实学日疏”的情况,告诫儿子“做人、作文,俱要诚实”。叶梦得的《石林家训》在强调为国要尽忠,为家要尽孝道之外,还突出了要多读慎言的道理。

宋代之所以出现了大量的家礼书,是因为经过了唐末五代的社会大动荡,人们期望社会文化能尽快恢复往昔的繁荣,因此宋太祖在登基不久,就命令修《三礼图》,后来又命令儒士修《开宝通礼》等礼书。类似的工作,一直贯穿了整个宋代。而且,国家修礼对老百姓的关注也越来越多。欧阳修在《新五代史》里就高呼:“家人之道,不可不正也。”司马光通过撰写《家范》期望达到“家道正则天下定”,也是出于这样的考虑。

他们的考虑和担心也是有道理的。在宋代,民间陋俗有非常强的渗透力,已经影响到了传统礼仪的执行。于是,有识之士纷纷行动起来,在修身和治家上用功,希望能化民成俗,做到礼仪能纯正到位,又不奢侈浪费;既庄严隆重,又不至于互相攀比。

绍兴二十五年,在任泉州同安主簿的朱熹看到当时乡里贫民和富家子弟都“无婚姻之礼”的状况,提出了改善的办法。他主张选择《政和五礼》中可以参考借鉴的内容,修订出新的礼。朝廷接纳了这一建议,这才有了《绍兴冠婚丧祭礼》的问世。

士大夫对风俗给家礼影响的担心,宋代以后也有,只是各地的表现不同。明代的吕柟就说“江北婚礼浮于男,江南婚俗浮于女”,因为各地风气浮泛,已经跟古礼大不相同了!(《泾野先生礼问》)

但有的人家眼光长远,能发现行礼上的恶风、恶俗,并厉行改善。在康熙年间,浙江一户朱姓人家编写的家谱中就记载,我家世代以清白相承,每年春秋祭祀的时候,家人用糯米酿酒,准备佳肴,请族众致祭,以示饮福受胙之意。但问题就出在这酒上!因为渐渐地,众人饮酒必醉,成了种不好的风气,有时还会影响下年拜扫的时间安排。于是,这户朱姓人家商定,酒礼三行或者五行,不要超过七行;餚不超过五行。对酒食的量做了这样的限制,今后就作为定例执行,凡有违反,就要受罚。(《(浙江临海)朱氏约束》)

我们参照另一份道光年间的何氏享祀谱就能发现,这酒席容易滋事的例子,并不是上述那朱姓人家独有的问题。不过有的人家在族谱里事先就做了详细的规定,免得族人再犯错。这家何氏族谱里提到,行家礼的器皿重要是洁净,不要追求是否镂刻;食物不用山珍海味,时令菜品就好。还说酒席之后,只许申明条规,不许酒徒滋事,更不许高谈阔论。有讨论也是首事或者房长在讨论族里的大事,旁人静静听着就行,不许喧哗。违者重罚。(《(湖北通城)庐江堂何氏通城享祀谱》)

虽然上文的例子,有的是历史上父子之间的,有的是某个家族的规定,但看得出来也存在些问题,有的问题出在个人上,但更多地是来自社会上各种不良风气的影响,以至于常常见到各家还要明确言行上的规定,免得出现有了过失却没有规则来施加惩罚的情况。

但总体上看,在改善社会风俗上,历史地方的行政首长起了非常正面的引导作用。翻看明清时期地方官的笔记,除了讨论政策和学问的内容,不少篇幅都用来评价地方风俗。有的说该加大地方上宣讲的力度,让法令能够下传,使地域偏远的乡村也能明白;有的说,该从各村中推举年高德劭的长者,在村里固定的地方,定期举行宣讲会,用乡里百姓都明白的话,把本不易理解的礼仪规范解释清楚,这样大家就都能自觉遵守了。此外,由于当时公布法令是地方官抄录后,以公开张贴的形式传达,有士大夫提议也应该采取同样办法来宣讲家礼。这样做,不一定会提升听讲者个人的文化水平,但对改善地方上的风气有好处;宣讲的人多了,而且内容统一,文风便能改善,童蒙教育也就好转了。明代的吕坤、杨东明,清代的名臣汤斌、陈宏谋都曾在这方面做过努力,也给我们留下了非常厚重的文献财富。(解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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