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公款吃喝名目繁多,皇帝就常以各种理由聚众吃喝。比如,皇帝登基要吃“元会宴”,改元建号要吃“定鼎宴”等。上行下效,官场吃喝亦花样百出,像官员升迁要吃“烧尾宴”,下去巡视有接风洗尘宴,返程时有饯行送别酒,等等。
封建社会是家天下,国家是皇帝家的。公款吃喝用皇帝的钱,皇帝也心疼。历史上,一些朝代也曾治理过公款吃喝,但因此而获罪的官员并不多见。北宋时期,监进奏院苏舜钦因公款吃喝被革职为民,算是历史上惩治公款吃喝的一个特例。
苏舜钦出身于官宦鼎食之家,自幼饱读诗书,为官后颇得欧阳修赏识。其时,苏舜钦以诗与梅尧臣齐名,时称“苏梅”。
据《宋史·文苑传·苏舜钦传》载,庆历四年(1044年),苏舜钦出任监进奏院。进奏院是朝廷公文机要处。其时,院内公文资料成堆,废纸张、废信封多得无处放。进奏院前任曾为此形成一个“惯例”:每年春秋办赛神会时,将废旧纸张卖掉,换点酒钱,大家开怀畅饮一番。于是,苏舜钦便在这年秋办赛神会时,派人变卖废纸,邀请王洙、王益柔、梅尧臣等官员,来个小范围聚餐。
聚餐时,苏舜钦觉得卖废纸的钱少,亦出于避嫌,自掏银子十两,并要求来者也象征性出点钱,凑份子喝酒。席间,大家无所顾忌,边喝酒边吟诗;酒酣耳热之际,又唤来两名歌妓助兴,一时好不痛快。殊不知,一桩祸事已然临头。
当时,文人聚会是很风雅的事,即便是不读书的人,也想凑个热闹。时任太子中书舍人的李定即属此类,他听说苏舜钦搞聚餐,说自己也想参加。因苏舜钦平时鄙薄其为人,便回绝道:“乐中既无筝、琶、筚、笛,坐上安有国、舍、虞、比。”意谓我们下等官员喝酒,怎好劳您屈尊?
李定碰了钉子,当时不便发作,便设法打听聚餐时的详情,再添油加醋,把酒宴情形描绘得下流不堪,告了苏舜钦一状。其时,御史王拱辰负责纠察官员、整肃风纪。他听说苏舜钦用公款吃喝、伤风败俗,岂能坐视不管!由于苏舜钦是范仲淹举荐的人,又是宰相杜衍的女婿,这些人素与王拱辰政见不合,王拱辰正可借此来肃清异己。经查,苏舜钦聚餐不仅用了卖废纸的钱,还召妓,甚至有人口吐狂言——集贤院校理王益柔吟《傲歌》诗云“醉卧北极遣帝扶,周公孔子驱为奴”,简直是狂妄、大不敬。王拱辰便罗织罪名,告到宋仁宗处,以致龙颜大怒,以监守自盗罪将苏舜钦革职为民,其他参与聚餐的官员亦被贬谪。
苏舜钦因公款吃喝被罢官,看似挺冤,其实也是必然。北宋时期,冗官太多,财政不堪重负,朝廷曾出台法令整治公款吃喝。据宋代《庆元条法事类·职制门》载,官员凡公务活动,皆有用餐标准,而且规章详细具体;若官员违规,将被处分,甚至法办。同时,朝廷还规定,若官员吃喝犯禁,再找歌妓作陪,当罪加一等:“诸州主管常平官,预属县镇寨官妓乐及家妓宴会,依监司法。即赴非公使酒食者,杖八十,不以失减。”显然,苏舜钦用公款吃喝属顶风违纪,其被削职亦在情理之中。
苏舜钦曾为此事给欧阳修写信诉苦,欧阳修读罢叹曰:“子美(苏舜钦的字)可哀,吾恨不能为之言。”意谓你犯错在前,让人拿住把柄,我如何替你说话?苏舜钦自取其咎,便回苏州老家闲居;其后虽被朝廷起用,仍郁郁不得志,四十几岁就死了。
由此联想到当今,自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以来,各地严肃治理公款吃喝,成效明显。然而,也有人将公款吃喝由“地上”转入“地下”,相比以往更加隐蔽,难以查处。由此看来,遏制公款吃喝,倡行清廉节俭之风,仍须加大工作力度。从这个意义上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狠刹公款吃喝风,党员干部不妨以苏舜钦为鉴,好自为之,切莫因公款吃喝而被查处。(苏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