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云南省临沧市通报当地“1·23”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通报指出,1月23日,临沧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和彦辉驾驶越野车与对向行驶的何伦军驾驶的力帆LF150普通二轮摩托车(载3人)相撞,造成驾驶员何伦军、女儿何玉琳当场死亡、妻子张天香受重伤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此事不禁让我想起一件旧闻。1995年8月某日,意大利西西里岛墨西拿市市长布赞卡要与妻子乘游轮外出旅行,可游船出发的地点在距墨西拿约400公里的巴里市港口,中间还隔着墨西拿海峡。于是布赞卡让公务车司机开车将他与妻子送到巴里市港口,回来时又让司机接他们回家。意大利消费者协会联合会就此将布赞卡告上法庭,指控他滥用职权,损害了纳税人的利益。意大利最高法院作出裁决,布赞卡因私与夫人乘坐公务车,被判6个月监禁。
相比较而言,如果不是引发特大交通事故,和彦辉的“公车私用”行为根本无人问津——通报中甚至连他是否“公车私用”都隐而不说,但早有网友曝料称其为“公车私用”。换句话说,在我们这里,官至相当级别,所谓“公车私用”根本就不被当作一回事,更遑论什么刑事处罚?对于他们来说,生为公家人,死为公家鬼,公车、私车早就分不清了。
布赞卡被意大利消费者协会联合会这样的民间组织告上法庭,而我们这里,监督“公车私用”仅仅是纪检部门,这是远远不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