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腊是欧洲的文明古国,是西方文化的发祥地,其有文字记载的历史达3000多年,在音乐、数学、哲学、文学、建筑、雕刻等方面取得过巨大成就,产生过大悲剧家欧里庇德斯、大喜剧家阿里斯托芬、大哲学家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斯多德、大历史学家希罗多德等许多不朽的大师。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使希腊社会一直以来保持着较高的文明水准。 然而,随着腐败的蔓延及其国际化趋势,腐败的阴影也开始移向希腊这个文明古国。希腊政府对腐败问题高度关注,采取了有力措施加强廉政预防腐败,使政府机构朝着高效廉洁的方向发展。
一、设立专门机构,实现立体监督
为加强对行政权力的有效监督,希腊政府先后设立了行政监察总局、总监察长、监察员办公室、监察工作协调理事会等机构,并赋予其广泛的权力,达到全方位监督的目的。
(一)内政部及其下属的行政监察总局。希腊内政部是政府第一大部,其全称为内政、公共管理和权力下放部,是希腊政府建立以人为本、快速高效的公共行政目标的主要机构。根据希腊的《公务员法》,内政部的职责包括:制定公务员行为准则;推行公共行政透明化;通过立法预防腐败;对公务员进行培训;监督公共部门的高效运转;执行公务员轮岗制度等。其权限涵盖除了军队、司法、外交、安全外所有公务部门。
内政部所设的行政监察总局负责全国的行政监察工作,监察对象包括政府各部门,监察内容包括:腐败行为、滥用职权、公务程序不透明、工作效率不高、服务质量低劣、管理不善等。行政监察总局局长由内政部部长提名,总理任命。总局共112名工作人员,来自全国各地,均有大学以上文凭,在进入总局前经过严格考试,工作人员聘用期3年,每年评估一次。监察总局在各地区有派驻机构。
(二)总监察长。总监察长的职位设立于2002年,其依据是《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和经合组织《亚太地区反腐败行动计划》,其职责包括:保障公共行政正常运作;公正评价政府的公共服务;对各部门的运转机制进行监督评价;监督和评估各部门监察员办公室的工作;每年向内阁提交监察与评估报告。总监察长的监察范围包括所有公共部门,具体对象有:中央和地方政府各部门,中央和地方的企事业单位,公共法涵盖的所有法律机构,国有企事业单位中由国家任命的负责人;还有如电力、水利等部门,这些部门虽由私人经营,但因涉及国计民生,因此也被纳入监察范围。总监察长的具体工作主要包括:通过接受来信来访或媒体的报道发现案件线索,审核各部门监察局共200名监察员的财产申报表(其余公务员的财产向最高法院申报),对违规公务员提出纪律处分建议。
总监察长享有传讯所有当事人,调查银行账户,查阅任何文件,指示各部门的监察员对监察事项进行调查,负责对监察事项定性等权力。
总监察长由内阁全体会议任命,任期5年,有权独立决定对政府机构进行监察。总监察长办公室共20人,设有副总监察长4人,由总监察长提名,内政部长任命。
(三)监察员办公室。监察员办公室设在中央和地方各政府部门,共有200人,既向所在部门首长负责,又向总监察长负责,在总监察长的监督下独立开展业务工作。
(四)监察工作协调理事会。为使肩负相同使命的监察机构运转高效有序,希腊政府设立了监察工作协调理事会,由总监察长任理事会主席,行政监察总局局长任副主席。理事会每月开会一次,协调监察事项,由总监察长担任总召集人。
二、完善外部监督,内外密切配合
希腊政府的外部监督主要来自议会及其2004年新设立的“申诉专员署”(Ombuds man office又译为监察专员署)。该署的主要职责是:参与立法;受理公众对公共行政部门不满的投诉,起调解作用;自行决定对某一事件或对某一个部门进行调查;向有关单位提出改进建议,向当事人所在单位提出处理建议;为公众提供免费便捷服务,减轻公众负担。
申诉专员署的工作方法主要是说服和调解。通过向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改进管理意见或建议,提高政府部门的行政能力,解决老百姓反映的问题。截至2004年底,该署收到公民投诉达11000件,主要问题包括社会保险、税收、环保和土地的使用、高等教育中大学生的奖学金制、职业许可、移民和医院的服务质量、官员腐败等。受理投诉的时限是事情发生后6个月内,超过6个月当事人只能向法院起诉。已经进入司法程序的案件不能再向申诉专员投诉。申诉专员署只有调查权没有处分权。
申诉专员由议会任命,任期4年,只能连任一届。该署现有工作人员190人,设副专员5人。
行政监察总局与申诉专员署保持着密切的联系,双方经常举行不定期的会议,以沟通信息。申诉专员署每收到对行政腐败行为的举报和投诉,都会及时向行政监察总局通报。
三、重视效能监察,实践政务公开
为了使政府的行政达到经济、高效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希腊政府十分重视效能监察,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及时处理公众反映强烈的不良行政行为。措施之一是在全国设立行政信息中心,使公众能够方便、快速而且准确地获取政府的信息。二是由内政部在全国范围内建立626个公民服务中心,提供852种服务,并因此于2002年荣获联合国优质服务奖。三是对于涉及公民利益的问题,要求政府机构限期解决。如果逾期未决,则必须赔偿公民的经济损失,如上访费用等。四是要求政府机构处理公众的投诉采取集中受理、归口办理和全程代理的办法。五是简化各种证件的申办手续,规定50余种日常证件(如出生证、税收证、服兵役证)实行电话办理制度。六是对各政府机构的考核实行指标量化管理,强化效能监察。七是加大因特网信息技术的推广力度,建立一站式服务,让所有公民都能享受到便捷、廉价的因特网接入服务,由此提高政府机关的工作效率和居民生活水平。八是制定数字化发展规划,力争在2008年之前实现政府部门的采购电子化,使政府采购过程透明公开。
四、制定改革措施,打击司法腐败
近年来,希腊发生了数起严重的司法腐败案,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为此,希腊政府采取了12项司法改革措施,打击司法腐败。这些措施包括:法官受贿将被定为重罪,可处以10万至100万欧元的罚款,行贿者也将受到法律制裁;增设法庭巡视秘书局,增加法庭巡视员;建立司法人员财产申报制度;有违纪行为的法官在调查期间不得参与案件审理;任何法官如果将案件拖延8个月以上将受到纪律处分,并取消审案资格;在司法部成立一个专门委员会,负责起草法庭自律的相关法律法规。
五、创造良好条件,提供优厚待遇
希腊政府为监督机构的工作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办公设施是较好的,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也明显高于其他政府部门。例如总监察长办公室人员的工资以及行政监察总局人员的工资均比其他公务员的工资高一半,另有日常车费报销和差旅费报销。优越的条件和待遇增加了工作人员的职业自豪感和成就感。(江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