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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中国科学院第十九次院士大会、中国工程院第十四次院士大会上的讲话》单行本,已由人民出版社出版,即日起在全国新华书店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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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条 监察机关对监察对象的问题线索,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出处置意见,履行审批手续,进行分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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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条 监察机关应当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工作,建立问题线索处置、调查、审理各部门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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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县环保局原局长高继荣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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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9日上午,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马世仓深入包联的城关街道兴隆社区调研指导当前重点工作,县纪委常委、县监委委员袁秋池陪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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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条 监察机关对于报案或者举报,应当接受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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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央纪委通报曝光了六起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典型问题,分别是:
天津市津南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对小站镇阀门生产聚集区严重污染整改不力,津南区原副区长陈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职;津南区政协副主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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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4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2018年4月份月报数据,2018年4月全国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922起,处理党员干部5759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99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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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潼关县人民之家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大胆改革探索,创新服务举措,政务服务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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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审计机关等国家机关在工作中发现公职人员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的问题线索,应当移送监察机关,由监察机关依法调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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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条 监察机关依照本法规定收集的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调查人供述和辩解、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证据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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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条 职务违法犯罪的涉案人员揭发有关被调查人职务违法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有助于调查其他案件的,监察机关经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并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可以在移送人民检察院时提出从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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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条 涉嫌职务犯罪的被调查人主动认罪认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察机关经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并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可以在移送人民检察院时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
(一)自动投案,真诚悔罪悔过的;
(二)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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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条 监察机关为防止被调查人及相关人员逃匿境外,经省级以上监察机关批准,可以对被调查人及相关人员采取限制出境措施,由公安机关依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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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条 依法应当留置的被调查人如果在逃,监察机关可以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内通缉,由公安机关发布通缉令,追捕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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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 监察机关调查涉嫌重大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根据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调查措施,按照规定交有关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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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 监察机关在调查过程中,对于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可以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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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深入开展“规范执法、优质服务”创评活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创新工作方式,提高工作质量和效能,优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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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会现场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进一步强化党内监督和党风廉政教育,增强全县各级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按照全市开展第十一个廉政教育月活动安排,5月16日,潼关县举办了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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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强化全体党员干部的党性、法纪、廉洁意识,按照潼纪办发【2018】13号文件要求,5月10日,潼关县人民之家开展第十一个廉政教育月廉政大讲堂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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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原党组副书记、副部长张少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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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第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原委员、重庆市委原书记孙政才受贿案一审公开宣判,对被告人孙政才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孙政才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予以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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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7日上午,安乐镇召开第十一个廉政教育月活动动员大会,镇全体领导干部参会,党委书记曹鹏同志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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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动党风廉政建设,我镇在全镇开展第十一个廉政教育月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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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日下午,潼关县国地税联合组织办税服务厅人员,在县地税局三楼会议室召开了“抓纪律、强业务、促营商”工作推进会,率先开展第十一个廉政教育月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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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引导机关青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共产党宣言》发表170周年和五四运动99周年之际,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党委于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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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经陕西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省委巡视办印发了《关于在全省市县两级开展扶贫领域和扫黑除恶专项巡察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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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监察机关在调查过程中,可以直接或者指派、聘请具有专门知识、资格的人员在调查人员主持下进行勘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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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监察机关在调查过程中,可以调取、查封、扣押用以证明被调查人涉嫌违法犯罪的财物、文件和电子数据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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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4日,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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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监察机关可以对涉嫌职务犯罪的被调查人以及可能隐藏被调查人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地方进行搜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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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潼关县纪委监委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为主线,以“学党章国法,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主题,以第十一个廉政教育月为契机,采取“九个一”的形式,扎实推进廉政教育月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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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5日至4月27日,县纪委派驻教科文纪检组对县文体广电局、县科协、县广电中心、县教育局、县科技局五个归口单位学习《宪法》、《监察法》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并传达了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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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7日,国务院召开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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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监察机关调查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根据工作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涉案单位和个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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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监察机关已经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监察机关依法审批,可以将其留置在特定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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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河北省灵寿县扶贫和农业开发办公室在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失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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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央纪委对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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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日前从中央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获悉,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按照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赵乐际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纪委副书记、国家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