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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在调查过程中,监察机关可以询问证人等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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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在调查过程中,对涉嫌职务违法的被调查人,监察机关可以要求其就涉嫌违法行为作出陈述,必要时向被调查人出具书面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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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月9日潼关县监察委员会成立以来,县纪委监委坚持把“融合”理念贯穿始终,严格“按图施工”,切实推动机构整合、人员融合和工作磨合,着力锻造一支素质过硬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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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强化《监察法》学习效果,有效促进纪法融合,4月23日,潼关县纪委监委以召开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进会为契机,组织全县100名纪检监察干部进行《监察法》知识测试,倒逼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在学懂弄通做实《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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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3日,潼关县召开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进会暨纪检监察业务培训会,动员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贯彻《监察法》,扎实推进当前重点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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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距离3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监察法、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施行,整整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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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对可能发生职务违法的监察对象,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可以直接或者委托有关机关、人员进行谈话或者要求说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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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监察机关行使监督、调查职权,有权依法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情况,收集、调取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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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潼关县纪委切实履行监督责任,与县委组织部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将换届风气监督工作与换届工作同步启动,同步工作,同步落实,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氛围,确保村级“三委会”换届正常化和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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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上级监察机关可以将其所管辖的监察事项指定下级监察机关管辖,也可以将下级监察机关有管辖权的监察事项指定给其他监察机关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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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各级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管辖本辖区内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人员所涉监察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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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监察机关对下列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监察:
(一)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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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国家实行监察官制度,依法确定监察官的等级设置、任免、考评和晋升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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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掌握全国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中央纪委在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139个中央和国家机关、97个中央企业、15个中央金融企业等建立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月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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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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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派驻或者派出的监察机构、监察专员根据授权,按照管理权限依法对公职人员进行监督,提出监察建议,依法对公职人员进行调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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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各级监察委员会可以向本级中国共产党机关、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和单位以及所管辖的行政区域、国有企业等派驻或者派出监察机构、监察专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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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监察委员会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一)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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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国家监察委员会领导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上级监察委员会领导下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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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监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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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国家监察委员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负责全国监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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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是最高监察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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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国家监察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强化监督问责,严厉惩治腐败;深化改革、健全法治,有效制约和监督权力;加强法治教育和道德教育,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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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国家监察工作严格遵照宪法和法律,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权责对等,严格监督;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宽严相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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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陕西省政府原党组成员、副省长冯新柱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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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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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各级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依照本法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以下称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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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国家监察工作的领导,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中国特色国家监察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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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和制定监察法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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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在北京揭牌,举行新任国家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宪法宣誓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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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潼关县纪委监委迅速行动、认真履职,以“四个坚持”为抓手,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仗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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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0日,潼关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十七届县委第三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安排部署2018年首轮巡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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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纪委日前印发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认真履行纪检监察职责,加强对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改革中的违纪行为,以严肃问责推动改革主体责任落实,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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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2018年3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监察机关及其职责
第三章 监察范围和管辖
第四章 监察权限
第五章 监察程序
第六章 反腐败国际合作
第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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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1982年12月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公布施行)
根据1988年4月1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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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三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3月2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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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京闭幕
习近平发表重要讲话
会议表决通过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等
通过监察法 习近平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
栗战书主持并讲话
李克强汪洋王沪宁赵乐际韩正王岐山等出席会议
张德江俞正声张高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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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闭幕会传来重磅消息,《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获表决通过。